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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力士被盗,公价以外,保险公司需要考虑排

来源:劳力 时间:2024/11/28
刘军连出诊时间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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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消费者金融事务仲裁委员会Kifid近日做了一个有趣的裁决案件,与贵重手表的丢窃理赔相关。

据悉,有消费者曾向荷兰保险公司AchmeaSchadeverzekeringen购买了一份包含贵重物品丢窃的保险服务,涵盖房屋外贵重物品的丢失/被盗。

年4月26日夜间,该客户因失窃丢失了他珍贵的劳力士Sky-Dweller天行者腕表。27日,失主向警方报案,并于当月月底,向保险公司提交了此次被盗事件的索赔申请。

8月22日起,保险公司开始对受保客户的索赔进行了调查。一个月后,保险公司批准了该客户的索赔申请,按照劳力士Sky-Dweller当时的售价14,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1万)赔付客户。

就在大家认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时,新的争议点出现了。

10月4日,失主计划前往劳力士经销商处重新购买一款Sky-Dweller天行者手表,但却被告知,如果想以14,欧元的公价,购买到该劳力士手表,则需要等待至少三年的时间;而支付25,欧元,则该手表可以即刻被带回家。

最终,失主接受了后者的提议,选择以25,欧元的价格,将新手表带回了家。在这一事件中,虽然劳力士授权经销商可能存在各种变相的“诈骗”手段,但这并不是今天的主题。

因为随后,该失主就重新向保险公司提出了10,欧元的索赔,以弥补手表总额25,欧元的购买费用。AchmeaSchadeverzekeringen保险公司则拒绝了这一申请,因为经由调查后,他们认为失主实际可以用14,欧元的价格买到这款手表。

基于无法达成共识,失主正式向荷兰消费者金融事务仲裁委员会Kifid提出投诉。根据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及相关规定来看,失窃以后,失主应该获赔一定金额的补偿,以足够支付购买完全相同的替代品。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则声称,消费者可以通过劳力士官方经销商以14,欧元的价格购买到该手表,但必须考虑等待时间。是因为消费者不愿意花费时间等待,所以才需要额外再支付多10,欧元的价格。

而对于这种消费者自主选择而造成的市场价格与实际零售价格之间的差异,保险公司不应该承担经济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该保险赔付的争议点主要就在于对“购买”二字的解释上。

客观上,“买”的意思是“用钱交换到等价商品;但Kifid研究认为,根据保险条款来看,其缺乏适当明确定义,也可以被解释为“购买和拥有(现在)”。

由于保险公司在条款中没有明确“购买”的具体含义,因此解释应该对消费者有利。因为根据荷兰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此类协议责任划分不明确的,则以消费者的权利为准。

这也意味着,失主的权益不仅包括购买得起该劳力士手表,而且更应该现在就拥有它,而不必等待至少三年。因此裁决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应该向失主额外赔付10,欧元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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