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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前已经有周公的保民观念,但还没有重

来源:劳力 时间:2023/2/7

前言

春秋时期,由周公的保民观念,发展出重民的社会思潮。春秋时期的民虽然还是“民主”所“主”之民,不能说有什么民本主义,但却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了重民的社会思潮。

这主要体现在民神论与君民论上,民神论言神必及民,民先神后,成为民神并提的普遍现象,并涌现出史嚚的神依于人,晏子的神不敌民与季梁的民为神主的民重于神三说。

君民论是春秋时期政治讨论的热点,天立君以为民,君为民之父母,君主的政治成败取决于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构成君民论的主要内容。保民观念下的民只是“民主”所保的被动一面,没有丝毫地位可言,重民的社会思潮出现在春秋时期。

春秋时期重民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表现为民神论与君民论,虽然春秋时期所说的民还是相对“民主”而言,但民神论与君民论都承认民在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而不仅仅是被动的所保对象,并产生了民重于神、天立君以为民、君主的政治成败取决于民心的得失等崭新思想观念。

要准确评判春秋时期重民的社会思潮,必须对民有清楚的认识。在春秋时期,民是与“民主”相对而言的概念,要理解民的真实含义,首先必须搞清“民主”,“民主”一词出现在周初,在《尚书·多士》中,不仅讲到“天惟时求民主”,还谈到周“代夏作民主”,这里周公所说的“民主”是指受命于天的君王。

春秋所说“民主”,也保留了“民主”即君王的含义,如郭偃说:“夫三季王之亡也宜。民之主也,纵惑不疚,肆侈不违,流志而行,无所不疚,是以及亡而不获追鉴。”这是以君王为民主。

但春秋时期的“民主”更多的是泛指统治阶层中的掌权者。锄麑说赵盾:“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这是以晋国执政赵盾为民主。郑伯享赵孟,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这是以子展有民主的品质。

穆叔说:“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谆谆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这是批评赵孟没有民主的气质。子展说:“国卿,君之贰也,民之主也,不可以苟。”这更是以卿大夫为民主。

楚公子围杀大司马蒍掩,申无宇批评说:“是祸国也,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也,绝民之主。”这是以司马为民主。君臣各副其实,即为民主,而君臣都是统治阶层的人物。

从这些关于“民主”的论说中可见,春秋时期所说的民主指的是统治阶层大权在握的人,不是君王,就是执政的卿大夫。民主有一个本质特点,就是居于统治地位,对民具有主人的地位,起着主宰的作用。

合格的民主除了拥有政治地位外,还一定是具有德行的统治者,如晏子说:“能用善人,民之主也。”能用善人,就是从强调民主的德行资质。穆叔评说郑国伯有不敬鲁襄公:“伯有无戾于郑,郑必有大咎,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郑人不讨,必受其辜。”这是说合格的民主必须具备礼敬的品德。

民主必具德行,是春秋时期言民主的最重要规定。后来儒家将无德的当权者(即使是君主)斥责为斗筲、独夫民贼,与这一思想观念是一脉相承的。作为与“民主”相对的民,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民是相对君主为“民主”而言,当以君王为“民主”时,除君王之外的所有人都属于这一范畴,这里面的民也包含统治阶层的人物。

如原繁对郑厉公说:“苟主社稷,国内之民,其谁不为臣?”在代表社稷的君主面前的民,也包括统治阶层的人。这些能够拥立国君的民只可能是统治阶层的人。陈国芋尹盖对吴大宰嚭引先民有言曰:“无秽虐士。”其先民显然也是指统治阶层的人。

曹刿说:“夫礼,所以整民也。”根据孔子的“礼不下庶人”,这里的民应该也指统治阶层的人。宣王料民,由司商协民姓,有姓必然也是指统治阶层中的人物。中国自家天下以来,君主就是至高无上唯一的“主”,在这个“主”面前,即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官也只能是民。

君子在称赞楚国能官人时,说到民无觎心,这里的民也显然是指统治阶层的人而言。《诗》云:“嗟我怀人,置彼周行。”能官人也,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所谓周行也。所谓觎心,指觊觎之心,觊觎是指企图得到不应该获得的。

“民无觎心”的民就绝不可能是被统治阶层的民众,因为被统治阶层的民众不存在应不应该得到爵位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资格得到爵位,只有统治阶层的人才有获取爵位的资格。

但有资格,并不等于应该,应不应该的依据在于是否优秀。即使是统治阶层的人,能够获得王侯各级爵位职位的,也一定是优秀的人才,只有优秀的人才居于各级官员的位置,才是官员各得其位的周行。这是以民为统治阶层的又一例证。

虽然在君王面前,统治阶层的人也可以称之为民,但并不构成民的主体。民的主体是指社会中君主与统治阶层之外的被统治阶层,如子产问政,然明答以“视民如子”之民。

春秋时期关于民的术语中的下民、万民、兆民、息民、抚民、安民、使民、舍民、隐民、威民、剿民、整民、陵民等等,都是指被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的民相对的“民主”,既有君王,也包括各级官僚,是整个统治阶层。

相对整个统治阶层而言的民,是狭义之民,这是中国文化所中民的最主要含义,也是中国社会历史中最真实的民。以整个统治阶层为“民主”,彰显了统治阶层对民的命运的主宰权,与之相对的民就只是处于被统治、服从的地位。

民与“民主”这种统治被统治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主仆关系,是民的本质的最好说明。这也是民在中国历史上地位的最真实写照,所以,尽管孟子等人有所谓民贵君轻之类的说法,但绝没有改变“民主”与民的主仆地位的事实发生。

民在中国历史长河中一直居于仆从的地位,一直是社会的底层,如韩愈《原道》所说“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

民的这一处境与命运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改变,这是民最本质的规定。春秋时期的君子小人之说,也可证民是“民主”的仆从。郑国的裨谌说:“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矣。”

这是以贵贱论君子小人,统治阶层决不能说是贱,被统治阶层也决不能称为贵,这是以君子为统治阶层,小人为被统治阶层。而君子小人之别的根本在劳心与劳力的不同,刘子说:“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

知武子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曹刿说:“君子务治,小人务力。”公父文伯之母曰:“君子劳心,小人劳力。”所谓尽力的小人是指从事体力劳动的人,主要是指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故君子说:“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力农而事其上。”

孟子后来讲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据此而作的发挥。儒学出现后,君子小人的含义变为主要是以伦理为主的道德人格,但春秋时期的君子小人的这一含义依然被保留,这也是其后人们言君子小人的最重要内容。

这一君子小人之说,以小人只有“力农事其上”的义务,而无丝毫权力可言,也是民在古代的真实社会地位的写照,以及民的本质最好的说明。小人劳力,君子劳心,并不只是讲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社会分工,而主要是指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的贵贱等差之分。所以,以劳心劳力之分、贵贱之别的君子小人,主要是“民主”与民的关系。

尽管春秋时期的民只是“民主”之下的被统治阶层,其地位没有改变,但由于历史的进步,夏商王朝兴替的历史教训,特别是春秋时期频繁出现的各诸侯国的灭绝兴衰,各国公室与卿大夫之间权力的消长,众多贵族的衰败消亡,都显示出民心向背所起的巨大作用。

结语

现实是最好的理论教员,也是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民在现实社会生活所展现出来的巨大力量,迫使“民主”不得不肯定民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了认可民的社会地位,对民的认识也真正开始了历史性的变化,由周公的“保民”转向了重民,而有重民社会思潮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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