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包括: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和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之一,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复查刑事申诉案件有其复杂性,在基层院实践工作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申诉人大多对复查结论不服,有时可能会引发越级上访。
司法体制改革给国家司法建设快速稳步前进注入了强大动力,检察体制改革应运而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体制改革必然会牵引到检察队伍管理、建设、配置、培训等各个方面。笔者就基层院刑事申诉检察的现状及展望谈一点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上级的重视。
一、当前刑事申诉检察队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作为基层级检察控申部门,原由控告部门、刑事申诉部门、举报中心“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及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合而为一,集信访、案件线索受理、案件办理为一体的综合内设部门,且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及信访等各种政策及法律法规,任务繁杂,事无巨细。以延川县院为例,多年来,控申部门仅配备2名干警支撑和维持工作。检察体制改革后,基层院控告申诉部门和刑事执行检察名称上合并,改名为诉讼监督部。控告申诉部门的业务除了不再具体办理民行案件外,其它业务照常,还增加了新增业务。加之由于内网操作系统更新导致的控申系统兼容性较差,以及新增业务等,况且上级从来没有下发过指导文件、说明,或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等予以指导,给基层院控告申诉等工作造成许多不便,是导致控申检察工作滞后的原因之一。同时,在人员配备上大多只配备1名正式干警,1名临时书记员,未配备检察官助理,信访接待仍然还在控申部门,人员严重不足。各级均不能及时配备有专门业务能力的年轻干警,致使业务能力上出现差距,也是此项工作不能做的更加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由于控申业务的多样性,控申检察干警不仅要精通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相关业务,熟悉诉讼法律、证据制度等方面的知识,还要具备讯问能力、侦查能力、刑事申诉案件如提请抗诉还要求控申部门干警具有公诉出庭经验。因此,现有控申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任务繁杂,影响了控申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宣传方式单一,深度、广度不够,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及其职能了解不够,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和同仁们普遍认为控申部门是边缘部门,是所谓的“无事”部门,“老人”部门,配备年龄偏大的人员守候,大多年轻的专业的干警被安排到公诉等热点重点核心部门。从而造成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和速度出现差距,在工作或宣传上往往出现窘境,控申检察宣传工作自然就相对滞后,为此也导致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群众参与度还不高,影响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3、院领导对控申部门重视不够。基层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办公场所面积太小,影响各个专业接访室的功能的发挥,与新时期控申检察工作不相适应。同时,领导对这个部门也不够重视的思想普遍存在,比如在人员配备上,政策倾斜等方面和刑事、以及已经转隶的反贪、反渎部门是两个等次上的,差距可见一斑。从而体现了院领导只重视有实权的内设机构和社会上或传统观念里大家普遍认为有权力的部门,控申表面是“窗口”,领导在口头上都十分重视,只是有了上级检查时,领导才应付一下,过后基本不闻不问。在大家眼中就是个典型的“无事部门”“养老部门”。而且干警也普遍有偏见,控告申诉就是信访接待,可有可无。不论谁都不想在这个部门多留多待,这个部门的确是留不住人的,更不可能留住人才。即便是司法改革后的今天,虽然成立了诉讼监督部,但是工作仍然是各行其是,控申工作好像还是原来的事,表面看少些业务,但事实上业务更繁杂了,可就是人员配的更少了。加之要办理案件,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特别突出,且出现了人员断层的问题;控申检察工作便出现了顾此失彼、或疲于应付的状态,既劳心劳力,又成效不大。
二、加强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对策建议
1、讲政治,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有效性。一是要更加突出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打造为民服务理念。二是要坚持检察人文政治教育的交互性、平等性、参与性,减少灌输,增加实地参观、交流座谈、研讨辩论等,突出受教育人群主体地位的方式。三是要尽可能减少学习教育活动的官方色彩,引导检察人员自行组织开展形式新颖的教育活动,改“强塑”“他塑”为“自塑”,改灌输为引导,让思想政治教育实现喜闻乐见的检察人文教育活动。
2、重自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针对当前检察编制紧缺、案多人少的情况,应当注重将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法律水平较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优先安排到控申工作岗位。要努力提升控申干警素质,应当主要采取分配新生力量,把专业化的法学学习型专家型人才分配到控申部门,还可以采取以老带新等方式方法;对年龄偏大的同志主要以实地送学培训等方法,以此提升控申检察干警政治、业务水平。同时,要探索青年干警轮岗锻炼制度,将新招录的正式干警安排到接访大厅进行锻炼1年以上。主要是领导要站高定位,把专业化的新生力量配备到控申部门,筑牢控申实力,打造控申新局面。
3、谋发展,严格办案质量,强化法律监督。要按照“有诉必理、有案必立、有错必纠”的办案原则。加大对刑事申诉复查的工作力度,做好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不安定因素;做好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和裁定申诉案件的办理,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力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定要立案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创新工作,力争把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做大做强,做出亮点,真正让人民群众及刑事被害人得到温馨的检察人文关怀和司法关怀,从而体现检察机关一心为民的情怀和本色。要严格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降低重信重访率。
4、强办案,不断健全控申检察工作机制,不断改革创新。一是要完善领导包案接访制度。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件涉检信访案件责任人。领导接访不能停留在形式上,要真正的在工作中体现责任心。二是建立健全业务部门与控申部门之间联合处访机制,合力调处息诉。三是推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对所办案件,从接待来访到结案每一个环节都对是否发生信访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制定方案、分类处置,积极做好预防信访和息访息诉工作。四是继续推行涉检双向承诺机制。要狠抓办案质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涉检涉法上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讲规矩,深化检务公开与新媒体时代背景下的检察人员媒介素养提升。一是要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生态,正确对待新媒体政法资讯语态夸张化、信息碎片化、态度极端化等负面因素。二是要以宣传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引导检察人员正确筛选各类信息并分析其意义及价值,提高与社会公众媒介有效沟通的能力。三是要利用本院官方网站、微博、等平台,收集群众对有关信息公开的直接诉求,善用媒体传播“检察正能量”和“中国好声音”,引领人文检察舆论新风尚。
来源:延川县人民检察院作者:冯声远编辑:李思科
作者/来源:陕西法制网
内容如有不妥,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4757.html